新华网福州12月29日电(刘丰)2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年第5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曝光14批次不合格食品。此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保健食品等23大类食品,共抽检批次,其中合格批次,不合格14批次。其中,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福州市仓山区豪娟包子店、马尾区客家肉包店年9月30日销售的油条,均发现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佳遇餐饮店年10月4日销售的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厦门市思明区魏志党面制品摊年10月17日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方便食品不合格2批次:厦门市同安区闽嘉联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彭州市财友食品有限公司年7月6日生产的想辣多拿调味面制品,以及年7月8日生产的霸王鸡味调味面制品,酸价不合格。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莆田市城厢区富通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昆明乡仔王食品有限公司年9月1日生产的大烤倌(鸡肉味肉串)、大烤倌(羊肉味肉串)菌落总数均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不合格4批次:厦门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市钰泽贸易有限公司年9月19日生产的土鸡蛋(钰泽同安),氟苯尼考不合格;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金山路分店年10月8日销售的鲜丝羽乌骨鸡,磺胺类(总量)不合格、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合格;厦门乐海投资有限公司同安购物广场年10月18日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不合格、氧氟沙星不合格;厦门市同安区方年盛副食品商店年10月19日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莆田市冠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味全方食品有限公司年9月21日生产的芝麻棒,菌落总数不合格。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三明市群惠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霞浦县升洋水产有限公司年9月12日生产的盐渍海蜇头(非即食),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以上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