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区北组团
道路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茂名市城区北组团道路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
2.项目涉及的路内临时泊位位置:
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文明北路、文明中路、文明南路、油城七八路、鱼岭小区(文化广场)、祥和小区(名雅世家)、石禾小区(福华小区)、新福小区(龙湖小区)、迎宾二路、光华北路、市民公园、官山路、官渡一二路、双山一至五路、福岭小区(荔红小区)、文光小区、沙田小区(名雅小区)、康乐小区、为民路、南香小区、龙岭小区、光华小区、雅园小区、石鳌塘小区、石达小区、朝阳小区、站东小区、新福五路北一巷(愉园小区)、官渡桥北小区、文光中路、龙湖朝阳市场、江东路、荔红四街、方兴小区、愉园小学、名门世家、亨利华府、文东街。
3.项目概要:
本项目拟在茂名市原物价局《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茂价〔〕97号)文件规定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一直未执行)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5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府定价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粤发改规〔〕2号)的要求,结合茂名市区的实际情况,对茂名市城区北组团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繁忙时段实行停车差异化收费管理。
茂名市城区北组团道路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详见附件1,路内停车泊位示意图见附件2。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评估;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市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对本项目的态度;
5.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公示期限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项目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五、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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